控拆人:刘国军,男,汉族,住河南省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刘楼组,是一名合法的普通农民。
被诉人:地方公齤安局刘店镇派 出所所长刘宏彦,副所长朱新中和指导员楚黎林等滥用职权胡作非违。
请求事项:
一、依法为控诉人解决反映的问题。
二、严惩工作人员朱新中暴 力 执 法,殴打控诉人的恶劣行为。
三、赔偿控诉人的精神补偿,名誉损失,经济损失…….
理由:
河南省确山县刘店镇派 出所涉嫌违法滥用公权,非法拘留劳教。我叫刘国军是河南省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刘楼组的一名普通农民,但是我的遭遇却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从此生活在痛苦之中。2010年我因上齤访被刘店镇派齤出所非法拘留,惶惶白日下,他们目无法纪,随意妄为,对我的人生自由和精神均造成了严重的打击,也让人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权威性产生了怀疑,这件事中的主要参与人刘店镇派齤出所所长刘宏彦,原为确山县竹沟镇派齤出所所长,在职期间曾因滥用职权,胡作非违被捕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后又调至刘店镇任派齤出所所长,就是他利用职权之便,毫无正当理由将我送至平顶山市劳教所劳教一年,先不论刘宏彦的犯罪后复出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仅仅是他们对我的劳教处理,就完全没有正当理由,正当程序。在2010年10月15日副所长朱新中毫无理由便把我的材料和文件全部给搜走扣押,16号一天不给我饭吃,17号指导员楚黎林又把我的身份证搜走扣押,直到17号中午才放我回家。随后的2010年11月20日指导员楚黎林等人便连推带拉强制将我弄上车(在北京),《河南省驻马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在平顶山市劳教所不摁手印劳教证刘宏彦就不给我,冤枉我的内容说的基本上就不符合,还牵连着小孩(劳教证),毫无正当理由的被劳教,刘国军自然不能接受,所长的程序全部不合规定,全凭他们肆意妄为,但在2011年8月,当事人刘国军到北京反映问题时,遭遇了副所长朱新中去北京接我回家,在回家过程中,朱新中对刘国军进行了人身伤害,暴 力 执 法,对其殴打导致口吐鲜血,甚至要求刘国军把吐出来的血舔舔,不仅如此,他还数次言语辱骂,侮辱刘国军的人格朱新中还威胁说将刘国军的户口注销,2011年9月18号刘国军再次被叫至派齤出所,派齤出所指导员楚黎林威胁说,你敢再去上齤访还治你,其嚣张气焰可见一斑,所长刘宏彦以职权之便,将我以非法上齤访的罪名送至平顶山市劳教所劳教一年,身为公职人员的他们却如此擅用自己的权力,不禁让人觉得可怕和寒心。
他们让我不能容忍,保护无辜之人不受法律追究,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司法机关没有理由将其羁押错断的行为要过于公民天意行为之上,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关于劳教,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说:“未经法官定罪就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没有制约和监督措施。”这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从而造成以教带刑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而我的悲惨遭遇恰恰证明了这一点,我不禁要问,刘店镇派齤出所所长刘宏彦,副所长朱新中和指导员楚黎林等人如此猖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利!
我叫刘国军,原本平凡的我被非法拘留与劳教,劳教释放后,我的生活就如此被改变,人身和精神也受到严重的打击。在寻求公道无果的情况下,我希望大家能够帮帮我,现在就这么一点希望支撑着走下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调查此事,还我以公道,让事实真相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我也期待媒体能够持续关注。让社会中存在的黑暗无立身之地,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我愿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被诉人:地方公齤安局刘店镇派 出所所长刘宏彦,副所长朱新中和指导员楚黎林等滥用职权胡作非违。
请求事项:
一、依法为控诉人解决反映的问题。
二、严惩工作人员朱新中暴 力 执 法,殴打控诉人的恶劣行为。
三、赔偿控诉人的精神补偿,名誉损失,经济损失…….
理由:
河南省确山县刘店镇派 出所涉嫌违法滥用公权,非法拘留劳教。我叫刘国军是河南省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刘楼组的一名普通农民,但是我的遭遇却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从此生活在痛苦之中。2010年我因上齤访被刘店镇派齤出所非法拘留,惶惶白日下,他们目无法纪,随意妄为,对我的人生自由和精神均造成了严重的打击,也让人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权威性产生了怀疑,这件事中的主要参与人刘店镇派齤出所所长刘宏彦,原为确山县竹沟镇派齤出所所长,在职期间曾因滥用职权,胡作非违被捕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后又调至刘店镇任派齤出所所长,就是他利用职权之便,毫无正当理由将我送至平顶山市劳教所劳教一年,先不论刘宏彦的犯罪后复出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仅仅是他们对我的劳教处理,就完全没有正当理由,正当程序。在2010年10月15日副所长朱新中毫无理由便把我的材料和文件全部给搜走扣押,16号一天不给我饭吃,17号指导员楚黎林又把我的身份证搜走扣押,直到17号中午才放我回家。随后的2010年11月20日指导员楚黎林等人便连推带拉强制将我弄上车(在北京),《河南省驻马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在平顶山市劳教所不摁手印劳教证刘宏彦就不给我,冤枉我的内容说的基本上就不符合,还牵连着小孩(劳教证),毫无正当理由的被劳教,刘国军自然不能接受,所长的程序全部不合规定,全凭他们肆意妄为,但在2011年8月,当事人刘国军到北京反映问题时,遭遇了副所长朱新中去北京接我回家,在回家过程中,朱新中对刘国军进行了人身伤害,暴 力 执 法,对其殴打导致口吐鲜血,甚至要求刘国军把吐出来的血舔舔,不仅如此,他还数次言语辱骂,侮辱刘国军的人格朱新中还威胁说将刘国军的户口注销,2011年9月18号刘国军再次被叫至派齤出所,派齤出所指导员楚黎林威胁说,你敢再去上齤访还治你,其嚣张气焰可见一斑,所长刘宏彦以职权之便,将我以非法上齤访的罪名送至平顶山市劳教所劳教一年,身为公职人员的他们却如此擅用自己的权力,不禁让人觉得可怕和寒心。
他们让我不能容忍,保护无辜之人不受法律追究,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司法机关没有理由将其羁押错断的行为要过于公民天意行为之上,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关于劳教,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说:“未经法官定罪就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没有制约和监督措施。”这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从而造成以教带刑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而我的悲惨遭遇恰恰证明了这一点,我不禁要问,刘店镇派齤出所所长刘宏彦,副所长朱新中和指导员楚黎林等人如此猖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利!
我叫刘国军,原本平凡的我被非法拘留与劳教,劳教释放后,我的生活就如此被改变,人身和精神也受到严重的打击。在寻求公道无果的情况下,我希望大家能够帮帮我,现在就这么一点希望支撑着走下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调查此事,还我以公道,让事实真相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我也期待媒体能够持续关注。让社会中存在的黑暗无立身之地,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我愿为此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