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控诉法官张宏枉法裁判、徐传恒违法执行
以下相关涉及隐私的部分用星号代替,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向你们反映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宏、执行法官徐传恒等人身为法院工作人员,在对待一起普通经济纠纷案件时,不依循客观证据,不能够公正判决,对于本人提供清晰明确的证据根本不予采纳草草判决、枉法裁判,在本人已经偿还债权人大部分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依然按照原债务额判决并执行这笔债务,法院执行局按照错误的判决违法执行,查封拍卖我的房产,在法院内部形成了恶意的利益链条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特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举报。
法院原本是维护公平的地方,不知道这两位法官出于何种目的,竟对我百般刁难,现申请上级领导能够为我主持公道,还案件一个公道。
案件大概:我家因做生意经济周转需要,经人介绍在2011年4月5日和8月7日分两次向刘某借款40万元,一次20万,后约定按月偿还,我们也按照约定定期进行还款(有银行还款流水账,将钱直接打到刘某丈夫李某账户上),2012年5月因周转困难延误还款,还没等我们继续还款,6月份刘某就直接将我和我老公以及担保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新浦区法院负责审理这起案件。
在审理期间,原本我们以为只需出示手中的银行还款流水账,再将剩下的钱凑齐还给刘某就完全了结这笔债务,可是奇怪的是,法院在开庭前根本没有给我下达举证通知,法官张宏在法庭上,也一点不关心借钱还钱的情况,更不关心我们具体还款情况,银行对账单明确显示借款进账的情况下,法院就很快将案件判决,要我偿还全部的欠款40万元,而事实上,到案件判决的时候,我已经还给对方28万多了。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我跟张*提出,我手中有还款的对账单,张*不但没有引起重视,反而跟我说对账单可以在后面执行的时候拿出来进行冲账,现在看来,这完全是欺骗。
因为张*跟我说对账单可以冲账,所以导致我延误了上诉时间,我只好申请再审。但是再审法官跟张*一样,同样不认可我们提供的还款对账单,而且还将我们的还款认定为2010年跟刘某之间已经结清的一笔债务,最终判我们还是欠刘某40万元一分未还,案件最后进入执行阶段。
初审已经出问题的案件,在我手头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新浦区法院的再审法院依然无视法律,导致案件错上加错。
为了讨回公道,我拿着手中厚厚的银行还款流水账单找到执行法官徐传恒,但是他对我手中证据始终不管不问,说他只认法院的判决,坚持要我还款,为此我多次找他说明情况,他的态度非常蛮横,对我要不不理不睬,要不恶语相加,在他眼里只认钱,经过多次努力他好不容易接受了我手中的证据,突然拿出了一份我家与刘某在2010年已经还清的一份20万元虚假合同【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上面对方签名和内容都是伪造)】,徐传恒拿着这份伪造合同帮助对方向我们要钱,我告诉他这份合同是假的,并要求他提供原件,可他依然不予理睬。我想问一下,徐法官你到底是法官还是讨债公司的,身为法院执行人员,不是围绕案件本身办事,而是往案件里面任意添加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知道这其中是出于什么目的,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希望你能解释一下。
为了讨回公道,我又跑了很多趟新浦区法院,要求看庭审时间我没有看到的刘某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在查询的时候,我拿到刘某提供给法院的其中一张4月5日的借条的复印件,该复印件是伪造的,原件我一直没有看到,为什么说这份借条是伪造,因为借钱的时候我老公全部是手写的欠条,但是后来见到的复印件是用电脑打印的,更加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借条原件或者复印件已经从法院的卷宗中不翼而飞了,这其中谁在做手脚,请新浦区法院给我一个交代。
一个小小的案件,被张宏、徐传恒等坏法官任意玩弄,形成了恶性利益链条,人民法院成了这些无良人士随心所欲,任意妄为的地方,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到底我的案件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公道,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帮我主持公道。
一个无助的老百姓
请与我们联系,早日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里就不具名了,2位法官是知道是谁在控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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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向你们反映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宏、执行法官徐传恒等人身为法院工作人员,在对待一起普通经济纠纷案件时,不依循客观证据,不能够公正判决,对于本人提供清晰明确的证据根本不予采纳草草判决、枉法裁判,在本人已经偿还债权人大部分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依然按照原债务额判决并执行这笔债务,法院执行局按照错误的判决违法执行,查封拍卖我的房产,在法院内部形成了恶意的利益链条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特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举报。
法院原本是维护公平的地方,不知道这两位法官出于何种目的,竟对我百般刁难,现申请上级领导能够为我主持公道,还案件一个公道。
案件大概:我家因做生意经济周转需要,经人介绍在2011年4月5日和8月7日分两次向刘某借款40万元,一次20万,后约定按月偿还,我们也按照约定定期进行还款(有银行还款流水账,将钱直接打到刘某丈夫李某账户上),2012年5月因周转困难延误还款,还没等我们继续还款,6月份刘某就直接将我和我老公以及担保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新浦区法院负责审理这起案件。
在审理期间,原本我们以为只需出示手中的银行还款流水账,再将剩下的钱凑齐还给刘某就完全了结这笔债务,可是奇怪的是,法院在开庭前根本没有给我下达举证通知,法官张宏在法庭上,也一点不关心借钱还钱的情况,更不关心我们具体还款情况,银行对账单明确显示借款进账的情况下,法院就很快将案件判决,要我偿还全部的欠款40万元,而事实上,到案件判决的时候,我已经还给对方28万多了。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我跟张*提出,我手中有还款的对账单,张*不但没有引起重视,反而跟我说对账单可以在后面执行的时候拿出来进行冲账,现在看来,这完全是欺骗。
因为张*跟我说对账单可以冲账,所以导致我延误了上诉时间,我只好申请再审。但是再审法官跟张*一样,同样不认可我们提供的还款对账单,而且还将我们的还款认定为2010年跟刘某之间已经结清的一笔债务,最终判我们还是欠刘某40万元一分未还,案件最后进入执行阶段。
初审已经出问题的案件,在我手头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新浦区法院的再审法院依然无视法律,导致案件错上加错。
为了讨回公道,我拿着手中厚厚的银行还款流水账单找到执行法官徐传恒,但是他对我手中证据始终不管不问,说他只认法院的判决,坚持要我还款,为此我多次找他说明情况,他的态度非常蛮横,对我要不不理不睬,要不恶语相加,在他眼里只认钱,经过多次努力他好不容易接受了我手中的证据,突然拿出了一份我家与刘某在2010年已经还清的一份20万元虚假合同【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上面对方签名和内容都是伪造)】,徐传恒拿着这份伪造合同帮助对方向我们要钱,我告诉他这份合同是假的,并要求他提供原件,可他依然不予理睬。我想问一下,徐法官你到底是法官还是讨债公司的,身为法院执行人员,不是围绕案件本身办事,而是往案件里面任意添加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知道这其中是出于什么目的,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希望你能解释一下。
为了讨回公道,我又跑了很多趟新浦区法院,要求看庭审时间我没有看到的刘某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在查询的时候,我拿到刘某提供给法院的其中一张4月5日的借条的复印件,该复印件是伪造的,原件我一直没有看到,为什么说这份借条是伪造,因为借钱的时候我老公全部是手写的欠条,但是后来见到的复印件是用电脑打印的,更加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借条原件或者复印件已经从法院的卷宗中不翼而飞了,这其中谁在做手脚,请新浦区法院给我一个交代。
一个小小的案件,被张宏、徐传恒等坏法官任意玩弄,形成了恶性利益链条,人民法院成了这些无良人士随心所欲,任意妄为的地方,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到底我的案件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公道,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帮我主持公道。
一个无助的老百姓
请与我们联系,早日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里就不具名了,2位法官是知道是谁在控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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