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原为“四川江油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的网站简介上可以看到是一家注册资金达2000万的较大型企业(这些资产怎么来的,文章后面会提到),公司法人代表黄同敏是现任的江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在江油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迫使我走上了长达8年的诉讼维 权之路,今天就向上级领导和广大网友们反映一下我所遭受的经历!
我叫郭勇,如网上反映情况存在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2001年底我与何开发、阳小双和江油万源农业开发公司各出资65万收购原绵阳市雁门硫铁矿经营性资产及配套权利,四方约定设立鑫兆分公司,独立经营收购的资产。没想到万源公司利用委托代理身份之便将硫铁矿资产验资注册到其一方名下,对外称其独家收购,其注册资本从98万一夜增至2000万元(此事我们2006年才知晓)。
2003年我们三人将硫铁矿承包给已经更名的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万源公司)经营。2006年7月因黄同敏拒不承认承包关系为由拒付承包费,我三人愤然起诉,四川省高院(2008)川民终字第323号判决书裁定支持我们等人要求兑现110.4288万元承包费和解除承包合同的诉求。后来在我的授权代理人被黄同敏、黄同生组织黑恶势力打伤住院和各方舆论的压力下,黄同敏支付了承包费却拒不返还共用资产,理由是我们三出资人没有投资,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无奈之下我三人再次起诉,要求确认我们三出资人应有的权利,省高院(2013)川民终字第473号判决书确认我、何开发、阳小双和皇嘉集团均等出资收购雁门硫铁矿全部资产,四方各占25%的份额。然而高院的生效判决却在黄同敏兄弟眼中如一纸空文。
2013年11月25日我三资产共用人在法院判决下达确认了我们三共有人权利的情况下,自己以文明的方式组织护矿队守护共有人资产不得运出矿区,目的是在等待法院强制执行以及相关单位协调的过程中防止全体共有人资产流失,维齤权之前已向各级政府及公齤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书面通报,做到了遵纪守法,有礼有节。但令人气愤的是,2013年11月27日晚11时左右,硫铁矿总经理黄同生(黄同敏兄弟,原江油市计经委常务副主任、原江油市计划发展局局长,现已退休)带领约25名不明身份人员冲到护矿队员防止共有资产外运而设置的简易帐篷现场,带头掀翻帐篷,烧毁办公用具、生活用具并对我方人员进行殴打、辱骂,造成多人受伤、一个重伤和一人失踪的惨剧,连在旁边烤火闲聊的村民和前来协调的村主任也没能幸免。随后黄同生指挥20余辆重型卡车连夜摸黑强行运走矿产品近两千吨,这些矿产品里面包含了我三人的共有资产,黄同生等人的行径跟强盗土匪有什么区别?!
至此,黄同敏兄弟俩已非法霸占硫铁矿长达8年的时间,非法获利四、五亿元,偷逃国家税收近亿元。我三资产共有人选择通过网络举报实在是因为求告无门、无处伸冤,希望广大网友看到后能给予支持和转发。我们三共有人的投资款大多是愿意出资的淳朴农民,他们的钱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国家不也提倡共同富裕吗?为什么我们维齤权就会被施暴?
也恳请上级相关部门看到后能早点介入,还我们受害人一个公道!
举报人:郭勇
电话:18681622328
我叫郭勇,如网上反映情况存在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2001年底我与何开发、阳小双和江油万源农业开发公司各出资65万收购原绵阳市雁门硫铁矿经营性资产及配套权利,四方约定设立鑫兆分公司,独立经营收购的资产。没想到万源公司利用委托代理身份之便将硫铁矿资产验资注册到其一方名下,对外称其独家收购,其注册资本从98万一夜增至2000万元(此事我们2006年才知晓)。
2003年我们三人将硫铁矿承包给已经更名的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万源公司)经营。2006年7月因黄同敏拒不承认承包关系为由拒付承包费,我三人愤然起诉,四川省高院(2008)川民终字第323号判决书裁定支持我们等人要求兑现110.4288万元承包费和解除承包合同的诉求。后来在我的授权代理人被黄同敏、黄同生组织黑恶势力打伤住院和各方舆论的压力下,黄同敏支付了承包费却拒不返还共用资产,理由是我们三出资人没有投资,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无奈之下我三人再次起诉,要求确认我们三出资人应有的权利,省高院(2013)川民终字第473号判决书确认我、何开发、阳小双和皇嘉集团均等出资收购雁门硫铁矿全部资产,四方各占25%的份额。然而高院的生效判决却在黄同敏兄弟眼中如一纸空文。
2013年11月25日我三资产共用人在法院判决下达确认了我们三共有人权利的情况下,自己以文明的方式组织护矿队守护共有人资产不得运出矿区,目的是在等待法院强制执行以及相关单位协调的过程中防止全体共有人资产流失,维齤权之前已向各级政府及公齤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书面通报,做到了遵纪守法,有礼有节。但令人气愤的是,2013年11月27日晚11时左右,硫铁矿总经理黄同生(黄同敏兄弟,原江油市计经委常务副主任、原江油市计划发展局局长,现已退休)带领约25名不明身份人员冲到护矿队员防止共有资产外运而设置的简易帐篷现场,带头掀翻帐篷,烧毁办公用具、生活用具并对我方人员进行殴打、辱骂,造成多人受伤、一个重伤和一人失踪的惨剧,连在旁边烤火闲聊的村民和前来协调的村主任也没能幸免。随后黄同生指挥20余辆重型卡车连夜摸黑强行运走矿产品近两千吨,这些矿产品里面包含了我三人的共有资产,黄同生等人的行径跟强盗土匪有什么区别?!
至此,黄同敏兄弟俩已非法霸占硫铁矿长达8年的时间,非法获利四、五亿元,偷逃国家税收近亿元。我三资产共有人选择通过网络举报实在是因为求告无门、无处伸冤,希望广大网友看到后能给予支持和转发。我们三共有人的投资款大多是愿意出资的淳朴农民,他们的钱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国家不也提倡共同富裕吗?为什么我们维齤权就会被施暴?
也恳请上级相关部门看到后能早点介入,还我们受害人一个公道!
举报人:郭勇
电话:186816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