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文华,湖北武汉人,在此请教热心人帮我分析分析,现在也是没有半点法子了,希望能得到好的建议和帮助,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与犯罪嫌疑人曹晔是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因经常一起打乒乓球而相识。2011,曹晔带我到其开办的“武汉亚巨久燃料实业有限公司”考察,然后他以做煤炭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我借钱,鼓吹能赚很多钱,并承诺给我一定的回报。出于对他的信任,我就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和朋友、亲戚陆续借给他人民币高达2300余万元,他当时把其名下的五辆豪车及全套手续、几套房子的产权证放在我这里作抵押,但他又以费用高、手续麻烦等理由不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曹晔以做生意要用车为由陆续把车开走变卖,又编造种种理由将房屋产权证借走,以达到偷偷变卖房产的目的。
事后我才发现,他以其岳父赵玉洪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伪造赵玉洪签字,利用其岳父多年未经营的“武汉洪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我借钱。
2012年12月21日,曹晔因涉嫌诈骗部队企业7000余万元向武汉市公 安局自首。
后经我们查实,这是一起有预谋、可能有同伙的智力型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曹晔在自首前已将抵押我们的部分房产以低于购买价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关系人”;
2.曹晔在自首前为其父母曹雨成、杜鹃在万达公馆和金都汉宫等处花费千万购置了两套豪宅;
3.曹晔在自首前已将所有抵押给我们的车辆转移变现;
4.曹晔在自首前为其岳父赵玉洪一家还清了几处的房屋贷款;
5.曹晔诈骗所得巨款下落不明;
6.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通过黑社会人员逼迫我们以两百万元接受调解,要求我们出具《谅解书》,并销毁诈骗2300余万的证据。
7.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一直在四处活动,欲为曹晔开脱罪责。
8.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掌握着大量资金,但拒不退赃。
9、“武汉亚巨久燃料实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3月起停业,无任何偿还债务能力;“武汉洪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多年来也未经营,曹晔仍以上述公司要经营为由向我借钱。
10、曹晔在将诈骗所得巨款处理后自首,以此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
11、我们于2012年12月起即向办案部门报警,请求立案追查曹晔诈骗我们财产的刑事责任,但从2012年12月份报案至今未予立案。
曹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房产证,骗取国家财产,也骗取我和家人、亲戚、朋友巨额财产,且拒不退赃,一定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曹晔的犯罪行为给我们三十几个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损失和打击:有些款项是我们一生的积蓄;有些还是用房子抵押向银行借的钱;有些人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房屋即将被拍卖,无家可归;我自己已患上严重的抑郁症,整夜失眠,精神恍惚,情绪低落,有严重的极端思想和自杀倾向;有些亲属因一生积蓄被骗,生活费都没有了,积虑成疾,或住院,或死亡。而曹晔拟通过自首来钻法律空子,还通过其家人四处活动,来逃避罪责,其出狱后仍想凭着诈骗所得巨款和家人逍遥生活!不积极主动退赃就是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是真的自首,而是在玩弄法律,恳请公齤安机关彻查!他们宁愿拿着我们的巨额血汗钱去活动关系、请黑社会来压制我们,也不愿退还赃款,这是人性的泯灭,绝不能姑息!
在此我想请问熟知法律的热心人,请问是否自首了就不用归还诈骗别人的血汗钱了?大家都来讨论讨论,给我出出注意,这事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恳切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们挽回损失,让我们的家庭及亲戚、朋友能够正常生存下去,不成为社会的负担!再次感谢您对此事件的关注!
事后我才发现,他以其岳父赵玉洪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伪造赵玉洪签字,利用其岳父多年未经营的“武汉洪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我借钱。
2012年12月21日,曹晔因涉嫌诈骗部队企业7000余万元向武汉市公 安局自首。
后经我们查实,这是一起有预谋、可能有同伙的智力型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曹晔在自首前已将抵押我们的部分房产以低于购买价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关系人”;
2.曹晔在自首前为其父母曹雨成、杜鹃在万达公馆和金都汉宫等处花费千万购置了两套豪宅;
3.曹晔在自首前已将所有抵押给我们的车辆转移变现;
4.曹晔在自首前为其岳父赵玉洪一家还清了几处的房屋贷款;
5.曹晔诈骗所得巨款下落不明;
6.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通过黑社会人员逼迫我们以两百万元接受调解,要求我们出具《谅解书》,并销毁诈骗2300余万的证据。
7.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一直在四处活动,欲为曹晔开脱罪责。
8.曹晔父母及其岳父赵玉洪掌握着大量资金,但拒不退赃。
9、“武汉亚巨久燃料实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3月起停业,无任何偿还债务能力;“武汉洪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多年来也未经营,曹晔仍以上述公司要经营为由向我借钱。
10、曹晔在将诈骗所得巨款处理后自首,以此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
11、我们于2012年12月起即向办案部门报警,请求立案追查曹晔诈骗我们财产的刑事责任,但从2012年12月份报案至今未予立案。
曹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房产证,骗取国家财产,也骗取我和家人、亲戚、朋友巨额财产,且拒不退赃,一定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曹晔的犯罪行为给我们三十几个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损失和打击:有些款项是我们一生的积蓄;有些还是用房子抵押向银行借的钱;有些人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房屋即将被拍卖,无家可归;我自己已患上严重的抑郁症,整夜失眠,精神恍惚,情绪低落,有严重的极端思想和自杀倾向;有些亲属因一生积蓄被骗,生活费都没有了,积虑成疾,或住院,或死亡。而曹晔拟通过自首来钻法律空子,还通过其家人四处活动,来逃避罪责,其出狱后仍想凭着诈骗所得巨款和家人逍遥生活!不积极主动退赃就是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是真的自首,而是在玩弄法律,恳请公齤安机关彻查!他们宁愿拿着我们的巨额血汗钱去活动关系、请黑社会来压制我们,也不愿退还赃款,这是人性的泯灭,绝不能姑息!
在此我想请问熟知法律的热心人,请问是否自首了就不用归还诈骗别人的血汗钱了?大家都来讨论讨论,给我出出注意,这事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恳切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们挽回损失,让我们的家庭及亲戚、朋友能够正常生存下去,不成为社会的负担!再次感谢您对此事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