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19日全省集中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治超指示精神,在真抓、严管、规范和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政府挂帅、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依法治超的方略,治超工作取得显著成果。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13%降低到目前的0.002%,2008、2009、2010、2011年,我市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治超工作优秀市,共获得治超项目奖励资金1.5亿元。市政府两次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治超工作者的艰辛努力,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治超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
授予繁峙县、宁武县、神池县、忻府区、河曲县、保德县、五寨县为“治超工作优秀县(市、区)”称号;
授予原平市、代县、五台县、岢岚县、偏关县、静乐县、定襄治超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
授予宁武县薛家洼乡、神池县义井镇等14个乡(镇)为“治超工作先进乡(镇)”称号;
授予忻州市交通局、五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等14个单位为“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忻府区关城公路超限检测站、代县阳明堡公路超限检测站等7个治超站点为“治超工作先进站点”称号;
授予山西云马焦化责任有限公司、岢岚县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等17个治超源头企业为“治超工作先进源头企业”称号;
授予曹爱民、边东圣、李德新、张志哲、李旭清、王黎明、郭泽兵“治超工作优秀县(市、区)长”称号;
授予张高中、孙根绪、刘建坤、袁文斌、李亮荣、任清泉、曲俊安“先进县(市、区)治超工作领导组组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