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连续发生了多宗以借贷为由,非法骗取、强占他人房屋纠纷案,其中以基督教复临安息日会沈阳北关教会长老苏茂清为首的放贷组织尤其引人关注。他们通过精密的组织策划,打着高利贷的幌子,利用当事人急切的用钱心里以及高利贷的法律盲区,多次作案骗取个人房产。本案中该团伙就是利用徐某急需用钱,以高利贷方式借给徐某八万元,在借款过程中多次以高利贷行规之名诱骗徐某在做好的相关手续上签字,在徐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徐某价值五十多万的房子更到其同伙名下。事情经过这样的:
2008年10月份徐某想购买一台旧的客车,由于资金紧张,想借钱购买。经朋友介绍,向一个叫“华夏房产”的房 产中介贷款八万元。一位胖胖的女子自称是中介老板,宣称贷款需要以房子做抵押,而徐某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由于急于用钱而且是朋友介绍,徐某没有过多的考虑,草草交谈以后听从中介老板的指令与他们手下人员高某,王研研等一起到辽宁省公证处签了一份被授权人是苏茂清《授权委托书》。对于急于用钱又完全不懂程序的徐某夫妇来说,他们根本就不清楚他们签的那份委托公证为日后卖掉他们自己唯一居住的房产埋下伏笔。
从省公证处回到华夏房产以后,应女老板要求,徐某给女老板写了一张欠苏茂清八万元的欠条。不仅如此,女老板还让徐某夫妇在一份已经写好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在他们的不断劝说游说之下,几番挣扎的徐某夫妇还是违心的在这个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并按了手印。而合同上买受人、价格等项目都是空的。随后王妍妍又带徐某夫妇到银行取款,徐某夫妇拿到了借的八万元。并按他们的行规,所有手续、合同都放在他们那里保管,殊不知这些手续履行完后,徐某夫妇已步入了他们预先设计好的陷阱。
可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问题却频频出现,徐某夫妇利用借来的八万块买了客车,资金很快就得到了周转,第一个月就到华夏房产还了四千块利息钱,但是不出具收条,说这是高利贷的行规,这样陆续付了六个月的利息,总计二万四千元整,都没有开具收条。
为了还款,2009年3月份,徐某将自己另一处小房子卖掉,先还四万五千元,剩下的三万五约定一周之内还清。如此大一笔款项,女老板也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女老板一直强调他们这是大买卖不会赖这么几万块钱,徐某虽心有不甘,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憋着一股气就走了。
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过了第二天,之前取钱给徐某的王妍妍打来电话劝说下次还钱的时候务必叫上她,因为这钱是她姨的(她姨叫苏茂清),徐某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女老板不就是苏茂清吗?王妍妍告诉徐某,女老板叫夏颖(夏颖于2013.05以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并不是苏茂清。徐某感到困惑打电话给女老板,电话却已打不通。而这时王妍研又催促徐某将剩下的三万五千元给她,徐某开始并不同意,但王妍妍说房本和契证都在她姨(苏茂清)手上,她可以帮忙,就这样徐某又给了王妍妍两个月的利息,一共三千伍佰元整,但王妍妍也没给徐某打收条。
钱还了大半,女老板夏颖失踪了,王妍研拿到两个月利息后也联系不到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过了十多天,一个陌生的女人来到徐某家中敲门声称是要看房子,隔日一个自称苏茂清的人打来电话说“我是苏茂清,你怎么好几个月没还利息?”我说“我把利息已给王妍妍了”。苏茂清说’,”我没有收到啊“我说”我也不认识你啊“,苏茂清说”钱是我出的,我们见面再说吧“,见面后苏说”你得还我八万元“。即使我百般解释,我已经还了四万五千元给夏颖,但是苏茂清说她没有收到4.5万,不关她的事。并威胁我要是不还她八万块,就把我的房子卖了,或者用我给她打的欠条起诉我。我说”你们在合伙骗人啊,当初夏颖冒充你苏茂清和我签合同,然后夏颖收到4.5万跑了,王妍妍忽悠我这几天给我房证,让我把剩余的3.5万给她,你们这是一伙的,合伙坑我,我要报警。“苏说”你没有夏颖给你打的收条,你就自认倒霉吧”。2010年6徐某去银行查询还房贷款,发现从2009年12月以后银行就不再扣除房贷。徐某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户经理说一个叫苏茂清的已经把所有房贷款还清了。徐某觉得事情不对劲,到房产大厦一查,他彻底绝望了,苏茂清用《委托公证书》已经将自己房子卖了并更名为他人。
至此,徐某才意识到,夏颖,王妍研,苏茂清这伙骗子,利用他急用八万块钱购买客车之机,用当初借款时所做的手续,瞒着他拿着《授权委托书.》先到银行把徐某所有房贷款“替”他还清了,然后到房产局,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将他价值50多万的房子以低价卖掉。
事件到此远没有结束,2011年3月购房者一纸诉讼将他们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夫妇腾房,至此开始长达二年的诉讼。最终,法院识破了这帮高利贷团伙的阴谋,2013年3月判徐某胜诉,正义得到申诉,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2008年10月份徐某想购买一台旧的客车,由于资金紧张,想借钱购买。经朋友介绍,向一个叫“华夏房产”的房 产中介贷款八万元。一位胖胖的女子自称是中介老板,宣称贷款需要以房子做抵押,而徐某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由于急于用钱而且是朋友介绍,徐某没有过多的考虑,草草交谈以后听从中介老板的指令与他们手下人员高某,王研研等一起到辽宁省公证处签了一份被授权人是苏茂清《授权委托书》。对于急于用钱又完全不懂程序的徐某夫妇来说,他们根本就不清楚他们签的那份委托公证为日后卖掉他们自己唯一居住的房产埋下伏笔。
从省公证处回到华夏房产以后,应女老板要求,徐某给女老板写了一张欠苏茂清八万元的欠条。不仅如此,女老板还让徐某夫妇在一份已经写好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在他们的不断劝说游说之下,几番挣扎的徐某夫妇还是违心的在这个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并按了手印。而合同上买受人、价格等项目都是空的。随后王妍妍又带徐某夫妇到银行取款,徐某夫妇拿到了借的八万元。并按他们的行规,所有手续、合同都放在他们那里保管,殊不知这些手续履行完后,徐某夫妇已步入了他们预先设计好的陷阱。
可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问题却频频出现,徐某夫妇利用借来的八万块买了客车,资金很快就得到了周转,第一个月就到华夏房产还了四千块利息钱,但是不出具收条,说这是高利贷的行规,这样陆续付了六个月的利息,总计二万四千元整,都没有开具收条。
为了还款,2009年3月份,徐某将自己另一处小房子卖掉,先还四万五千元,剩下的三万五约定一周之内还清。如此大一笔款项,女老板也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女老板一直强调他们这是大买卖不会赖这么几万块钱,徐某虽心有不甘,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憋着一股气就走了。
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过了第二天,之前取钱给徐某的王妍妍打来电话劝说下次还钱的时候务必叫上她,因为这钱是她姨的(她姨叫苏茂清),徐某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女老板不就是苏茂清吗?王妍妍告诉徐某,女老板叫夏颖(夏颖于2013.05以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并不是苏茂清。徐某感到困惑打电话给女老板,电话却已打不通。而这时王妍研又催促徐某将剩下的三万五千元给她,徐某开始并不同意,但王妍妍说房本和契证都在她姨(苏茂清)手上,她可以帮忙,就这样徐某又给了王妍妍两个月的利息,一共三千伍佰元整,但王妍妍也没给徐某打收条。
钱还了大半,女老板夏颖失踪了,王妍研拿到两个月利息后也联系不到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过了十多天,一个陌生的女人来到徐某家中敲门声称是要看房子,隔日一个自称苏茂清的人打来电话说“我是苏茂清,你怎么好几个月没还利息?”我说“我把利息已给王妍妍了”。苏茂清说’,”我没有收到啊“我说”我也不认识你啊“,苏茂清说”钱是我出的,我们见面再说吧“,见面后苏说”你得还我八万元“。即使我百般解释,我已经还了四万五千元给夏颖,但是苏茂清说她没有收到4.5万,不关她的事。并威胁我要是不还她八万块,就把我的房子卖了,或者用我给她打的欠条起诉我。我说”你们在合伙骗人啊,当初夏颖冒充你苏茂清和我签合同,然后夏颖收到4.5万跑了,王妍妍忽悠我这几天给我房证,让我把剩余的3.5万给她,你们这是一伙的,合伙坑我,我要报警。“苏说”你没有夏颖给你打的收条,你就自认倒霉吧”。2010年6徐某去银行查询还房贷款,发现从2009年12月以后银行就不再扣除房贷。徐某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户经理说一个叫苏茂清的已经把所有房贷款还清了。徐某觉得事情不对劲,到房产大厦一查,他彻底绝望了,苏茂清用《委托公证书》已经将自己房子卖了并更名为他人。
至此,徐某才意识到,夏颖,王妍研,苏茂清这伙骗子,利用他急用八万块钱购买客车之机,用当初借款时所做的手续,瞒着他拿着《授权委托书.》先到银行把徐某所有房贷款“替”他还清了,然后到房产局,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将他价值50多万的房子以低价卖掉。
事件到此远没有结束,2011年3月购房者一纸诉讼将他们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夫妇腾房,至此开始长达二年的诉讼。最终,法院识破了这帮高利贷团伙的阴谋,2013年3月判徐某胜诉,正义得到申诉,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