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3月以来,湖北省麻城教育局打着“两规范、两调整”的名义,开展了历时一年有余的离岗教师清理工作,至今尚无任何有说服力的结局,诸多“相关人员”还在全国范围内四处奔走,开展所谓的辞退公证送达。之所以形成今日之局面,实则教育主管部门乱作为所导致。细观麻城教育局清理离岗教师所采取的作法和说辞,且不说是否依法行政,仅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五大乱象,就让人无从信服。
乱象一:始乱终弃,政令无常,教师无所适从
此次清理以麻教发201209号文件为起点,涉及教师千余人,有麻城市境内外私立学校从教教师,有外出其他行业务工教师,有撒并学校未安置教师等等。之所以牵涉面如此之广,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生源剧减和麻城市内私立学校发展过剩息息相关,大部分教师是在当时教育局和各学校的支持和默许下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当时政策只要离岗教师上交工资卡或按教育局下达标准每年3000至6000元缴纳所谓保职费即可。在这种前提下教育局没有考虑离岗教师当前实际,在没有充分听证的情况下,对近三百名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实则是始乱终弃,政令无常。任何政策都应有延续性和社会兼容性,当初教育部门鼓励教师外出无非是为了占用外出教师工资偷吃“空饷”,在教育经费紧张的当时可以理解,尽管不合法但合情,然而对于教师而言,除了在职要对学校负责之外,在外务工也要替就业单位负责,不可能以教育局单方制订的三个月时间表为准返回原工作岗位,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外有投资,短期无法收回,更无法履行教育局的三月之限,故无所适从。此教育局乱作为之始。
乱象二:标准不一,缺乏整体规划
在全市声势浩大的“两规范、两调整”过程中,教育局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整体规划和依据。要求私立学校教师退出触动了本土利益,私立学校不干;撒并了部分学校,撒并学校不干,调整到新单位的教师也不干,要求市外务工教师立即返岗,相当一部分外出教师无法按期返岗……如此等等,最后教局发明了清理教师多轨制的办法,一是私立学校教师可继续留任,二是安置不妥教师可暂不上班,三是麻城市境外务工教师全部辞退。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由此衍生出城区超编学校教师未达退休年龄可提前退休或到私立学校任职,少数落聘教师、个别关系户、钉·子·户不进反退,可长期不上班,而工资照领,职称照评。这对被辞退的外出教师是最大的不公平,在这样的清理活动中究竟执行的是什么标准?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离岗教师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很明确:越清越乱。没有清出教育圣土的蓝天,反倒清得矛盾重重,乌烟瘴气。那些长年战斗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不服气!即将被辞退的教师也不服气!此教育局乱作为之续。
乱象三:投鼠忌器,千余离岗教师十年工资去向成谜
在教育局给外出教师的相关回复中,始终说不清当初所收保职费用在何处,更没有对外出教师离岗期间工资去向和用途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相反用“财政停发”的说辞进行忽悠,仔细计算,含麻城市境内私立学校在内当初离岗教师近千人,仅从人数最多的2002年至2012年十年间,按最低标准以人均年薪2万计,也有2亿元,财政真的停发了吗?只要外出教师到银行打印出个人工资卡对账单就一目了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辞退老师,义愤填膺道:“教育局做假账的水平我们深信不疑,这一点已经在国家普九债务化解和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公用经费的行径中得到充分展示,但银行是造不了假的。为什么麻城教育局不敢财务公开?”此教育局乱作为之根。
乱象四:补偿无序,辞退费成一本狗肉账;
在辞退教师的过程中,教育局也想到了应有所补偿,遗憾的是惯用人冶思维的行政长官意识仍然在作祟,辞退补偿无异于打发叫花子,不论教龄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补偿标准都一样,无非8000至12000不等,用二十年前的标准辞退今天的教师,教育局领导的行政水平再一次得到群众的检验。有人戏言,按国家政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就是死亡也得补发10个月的标准工资,而辞退一个教师辞退补偿却不足5个月的工资,真是“生不如死”。此教育局乱作为之象。
乱象五:有法不依,社保竟用画饼充
用人单位哪怕用人一天,就得为员工购买一天的社保,何况单方面辞退。这是农民工都懂得的常识,而经历了三五普法、四五普法洗礼的麻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居然却不懂,真是天大笑话,说什么“待事业单位社保改制后比照一并办理”,意思是如果事业单位不进社保那么被辞退教师社保就无从谈起。
本来政策性极强的人事清理工作在麻城教育局的操刀之下,竟生出如此之多的纰漏。
离岗教师们提出诉求:
一、公示全市在编教师人数和名单,公示任职情况和辞退情况,离岗教师们不接受多重标准的清理行为!
二、退还所交保职费,公示离岗期间工资去向。既然辞退就不存在保职一说,所缴费用理当返还,离岗教师们离岗期间工资为国家下拔给离岗教师们的,使用情况离岗教师们有知情权。
三、提高辞退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至2013年),补偿标准不得低于 :平均月工资×工作年限,这是最低补偿标准。
四、立即办理辞退教师社保手续,离岗教师们不接受空头承诺。
本文来源:新华网 人民网
乱象一:始乱终弃,政令无常,教师无所适从
此次清理以麻教发201209号文件为起点,涉及教师千余人,有麻城市境内外私立学校从教教师,有外出其他行业务工教师,有撒并学校未安置教师等等。之所以牵涉面如此之广,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生源剧减和麻城市内私立学校发展过剩息息相关,大部分教师是在当时教育局和各学校的支持和默许下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当时政策只要离岗教师上交工资卡或按教育局下达标准每年3000至6000元缴纳所谓保职费即可。在这种前提下教育局没有考虑离岗教师当前实际,在没有充分听证的情况下,对近三百名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实则是始乱终弃,政令无常。任何政策都应有延续性和社会兼容性,当初教育部门鼓励教师外出无非是为了占用外出教师工资偷吃“空饷”,在教育经费紧张的当时可以理解,尽管不合法但合情,然而对于教师而言,除了在职要对学校负责之外,在外务工也要替就业单位负责,不可能以教育局单方制订的三个月时间表为准返回原工作岗位,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外有投资,短期无法收回,更无法履行教育局的三月之限,故无所适从。此教育局乱作为之始。
乱象二:标准不一,缺乏整体规划
在全市声势浩大的“两规范、两调整”过程中,教育局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整体规划和依据。要求私立学校教师退出触动了本土利益,私立学校不干;撒并了部分学校,撒并学校不干,调整到新单位的教师也不干,要求市外务工教师立即返岗,相当一部分外出教师无法按期返岗……如此等等,最后教局发明了清理教师多轨制的办法,一是私立学校教师可继续留任,二是安置不妥教师可暂不上班,三是麻城市境外务工教师全部辞退。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由此衍生出城区超编学校教师未达退休年龄可提前退休或到私立学校任职,少数落聘教师、个别关系户、钉·子·户不进反退,可长期不上班,而工资照领,职称照评。这对被辞退的外出教师是最大的不公平,在这样的清理活动中究竟执行的是什么标准?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离岗教师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很明确:越清越乱。没有清出教育圣土的蓝天,反倒清得矛盾重重,乌烟瘴气。那些长年战斗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不服气!即将被辞退的教师也不服气!此教育局乱作为之续。
乱象三:投鼠忌器,千余离岗教师十年工资去向成谜
在教育局给外出教师的相关回复中,始终说不清当初所收保职费用在何处,更没有对外出教师离岗期间工资去向和用途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相反用“财政停发”的说辞进行忽悠,仔细计算,含麻城市境内私立学校在内当初离岗教师近千人,仅从人数最多的2002年至2012年十年间,按最低标准以人均年薪2万计,也有2亿元,财政真的停发了吗?只要外出教师到银行打印出个人工资卡对账单就一目了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辞退老师,义愤填膺道:“教育局做假账的水平我们深信不疑,这一点已经在国家普九债务化解和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公用经费的行径中得到充分展示,但银行是造不了假的。为什么麻城教育局不敢财务公开?”此教育局乱作为之根。
乱象四:补偿无序,辞退费成一本狗肉账;
在辞退教师的过程中,教育局也想到了应有所补偿,遗憾的是惯用人冶思维的行政长官意识仍然在作祟,辞退补偿无异于打发叫花子,不论教龄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补偿标准都一样,无非8000至12000不等,用二十年前的标准辞退今天的教师,教育局领导的行政水平再一次得到群众的检验。有人戏言,按国家政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就是死亡也得补发10个月的标准工资,而辞退一个教师辞退补偿却不足5个月的工资,真是“生不如死”。此教育局乱作为之象。
乱象五:有法不依,社保竟用画饼充
用人单位哪怕用人一天,就得为员工购买一天的社保,何况单方面辞退。这是农民工都懂得的常识,而经历了三五普法、四五普法洗礼的麻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居然却不懂,真是天大笑话,说什么“待事业单位社保改制后比照一并办理”,意思是如果事业单位不进社保那么被辞退教师社保就无从谈起。
本来政策性极强的人事清理工作在麻城教育局的操刀之下,竟生出如此之多的纰漏。
离岗教师们提出诉求:
一、公示全市在编教师人数和名单,公示任职情况和辞退情况,离岗教师们不接受多重标准的清理行为!
二、退还所交保职费,公示离岗期间工资去向。既然辞退就不存在保职一说,所缴费用理当返还,离岗教师们离岗期间工资为国家下拔给离岗教师们的,使用情况离岗教师们有知情权。
三、提高辞退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至2013年),补偿标准不得低于 :平均月工资×工作年限,这是最低补偿标准。
四、立即办理辞退教师社保手续,离岗教师们不接受空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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