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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濮黎明,违规操作操纵股价,濮黎明隐瞒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不予披露,濮黎明损害中小股民利益、濮黎明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濮黎明
基本情况及事实:
1、2013年6月3日下午12:45分左右,我与其他小股民代表按公告时间到达会议现场所在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办公区。出具完相关证明后,上市公司人员称需审核身份证后方能入场。此时,一群自称“北京大河”的人在公司门外声讨濮黎明及浙江众禾公司欠款2.8亿元。
因无法入场,我与其他三名小股民在大门口树荫下等候。过了约半个小时,来了一辆警用车辆,随后从车上下来几个身着警服的人, 开始与浙江众禾的保安人员打招呼,并劝那群人离开,让他们到法院打官司追债。其中有一位同样穿着警用制服的年轻人,拿着相机对所有当时在场的人予以了拍摄,后又与四海氨纶的一名穿白衬衣的人耳语了几句后,该年轻人就跑到我们这边也照了相。
我问该年轻人,为什么要单独对我拍照,他回答我说“要调查我”。我很不解:“调查我,你是什么身份?如果是警察,请出示下你的工作证。”他没回答我,态度十分蛮横,说:“把你身份证给我看看。”我就把身份证给他看了。
这时,旁边来了一个身高180左右身穿警服的中年人,接过来说:“我们是派出所的,这是我的警号。”我看了一下他说:“请你出示下警官证,否则我无法确定你的身份。”此人很不情愿的从口袋掏出警官证让我看了下,同时又把我的身份证递给了那个年轻人,让他记下了我的身 份 证信息,并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说:“我又没犯罪,再说我还要等开股东大会。”那个中年人说:“你要不去我就走了。”说完转身就钻进了警车,也不管门口的那群来讨债的人了。
就在警察上车的同时,突然开来了两辆面包车,我看到从面包车里下来了许多年轻人,直奔公司门口。并且,警车就在这时开车了,另一个警车还在门口。其中,就有几个人冲我来了,问我干啥。我说,我是来开股东大会的,没让进。这时有个穿白衬衣的四海员工及保安就给那几个人说了几句话,说我也是来闹事的。话音刚落,那几个人就冲上来把我一阵毒打,并对我说:“以后别来闹事,快滚!”我刚想拿身 份 证,并说是来开会的,旁边那一群年轻人又对我一阵毒打,并且恐吓我说,要弄死我。在此过程中,旁边的警察就这样看着不管,后来才跑到媒体那里,开始找媒体的麻烦了。
我们合法来参加股东大会,居然得到这种结局!我与广大小股民据理辩驳后,非但未能允许我们进入会场,履行合法的权利,反而遭到上市公司及其叫来的打手殴打(其中在场媒体等工作者也遭到了他们的无端阻挠和殴 打,并没收了摄像设备、内存卡、胶卷等,该事件已在各大媒体都有曝光)。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严重侵害了广大小股民的合法利益,是要一手遮天还是要侵吞广大股民的利益。难道现在的上市公司真是可以无法无天,拿我们股民的血汗钱来满足私欲,视法律与中小股民利益之不顾?
2、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9日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及重组框架协议”,该协议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交易法规,并借此操纵股价,严重损害中小股民利益。后,浙江众禾与濮黎明个人又于2012年6月18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时至今日,对该重大事项尚未公告信息披露。
在此期间,上市公司为履行上述框架协议,先后停牌两次,致使股价从将近9元下降到3元多,前后几次,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实际损害了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及血汗钱。上述等严重影响广大股民判断及股价的重大信息,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居然没有任何表示及公告,甚至时达几年之久。
3、原时代科技第二、第三大股东系代持,真实所有人系濮黎明个人所有。至时代集团交易买卖到第三大股东去年全额交易,往来资金均为濮黎明及濮黎明实际控制公司支出及收入。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濮黎明,违规操作操纵股价,濮黎明隐瞒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不予披露,濮黎明损害中小股民利益、濮黎明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濮黎明
基本情况及事实:
1、2013年6月3日下午12:45分左右,我与其他小股民代表按公告时间到达会议现场所在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办公区。出具完相关证明后,上市公司人员称需审核身份证后方能入场。此时,一群自称“北京大河”的人在公司门外声讨濮黎明及浙江众禾公司欠款2.8亿元。
因无法入场,我与其他三名小股民在大门口树荫下等候。过了约半个小时,来了一辆警用车辆,随后从车上下来几个身着警服的人, 开始与浙江众禾的保安人员打招呼,并劝那群人离开,让他们到法院打官司追债。其中有一位同样穿着警用制服的年轻人,拿着相机对所有当时在场的人予以了拍摄,后又与四海氨纶的一名穿白衬衣的人耳语了几句后,该年轻人就跑到我们这边也照了相。
我问该年轻人,为什么要单独对我拍照,他回答我说“要调查我”。我很不解:“调查我,你是什么身份?如果是警察,请出示下你的工作证。”他没回答我,态度十分蛮横,说:“把你身份证给我看看。”我就把身份证给他看了。
这时,旁边来了一个身高180左右身穿警服的中年人,接过来说:“我们是派出所的,这是我的警号。”我看了一下他说:“请你出示下警官证,否则我无法确定你的身份。”此人很不情愿的从口袋掏出警官证让我看了下,同时又把我的身份证递给了那个年轻人,让他记下了我的身 份 证信息,并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说:“我又没犯罪,再说我还要等开股东大会。”那个中年人说:“你要不去我就走了。”说完转身就钻进了警车,也不管门口的那群来讨债的人了。
就在警察上车的同时,突然开来了两辆面包车,我看到从面包车里下来了许多年轻人,直奔公司门口。并且,警车就在这时开车了,另一个警车还在门口。其中,就有几个人冲我来了,问我干啥。我说,我是来开股东大会的,没让进。这时有个穿白衬衣的四海员工及保安就给那几个人说了几句话,说我也是来闹事的。话音刚落,那几个人就冲上来把我一阵毒打,并对我说:“以后别来闹事,快滚!”我刚想拿身 份 证,并说是来开会的,旁边那一群年轻人又对我一阵毒打,并且恐吓我说,要弄死我。在此过程中,旁边的警察就这样看着不管,后来才跑到媒体那里,开始找媒体的麻烦了。
我们合法来参加股东大会,居然得到这种结局!我与广大小股民据理辩驳后,非但未能允许我们进入会场,履行合法的权利,反而遭到上市公司及其叫来的打手殴打(其中在场媒体等工作者也遭到了他们的无端阻挠和殴 打,并没收了摄像设备、内存卡、胶卷等,该事件已在各大媒体都有曝光)。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严重侵害了广大小股民的合法利益,是要一手遮天还是要侵吞广大股民的利益。难道现在的上市公司真是可以无法无天,拿我们股民的血汗钱来满足私欲,视法律与中小股民利益之不顾?
2、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9日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及重组框架协议”,该协议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交易法规,并借此操纵股价,严重损害中小股民利益。后,浙江众禾与濮黎明个人又于2012年6月18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时至今日,对该重大事项尚未公告信息披露。
在此期间,上市公司为履行上述框架协议,先后停牌两次,致使股价从将近9元下降到3元多,前后几次,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实际损害了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及血汗钱。上述等严重影响广大股民判断及股价的重大信息,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居然没有任何表示及公告,甚至时达几年之久。
3、原时代科技第二、第三大股东系代持,真实所有人系濮黎明个人所有。至时代集团交易买卖到第三大股东去年全额交易,往来资金均为濮黎明及濮黎明实际控制公司支出及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