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办事处部分村民反映,称该区政府领导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借机掠夺村民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曾经有几名村民代表逐级反映甚至进京信访都无济于事,而声称“超五A甲级写字楼”的五星级酒店也在紧张施工中。
区长出尔反尔欺骗村民
桥背村小组位于新余市北湖东路南侧,属于典型的“城中村”,早在2002年就被该市列为改造试点,几年来,各届领导都给予了重视。
2011年3月21日,渝水区政府不顾全体村民的反对和抗议,强行在网上发布招商公告,引发村民强烈不满。在多次反映无果的情况下,村民被迫多次前往省会南昌和北京上访求助。细心的村民发现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169号抄告单批准该村棚户区改造用地申请是在2011年10月11日下发的,而渝水区政府早在2011年5月份就组织了招商,应视为违规操作,属于无效行为。
2012年8月21日,渝水区政府副区长郭文琳就“改造权属问题”召集相关人员在桥背村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与村民代表商谈,郭副区长明确表态,废除区政府原有的招商决定,把权属让给村民自行改造。
村民一边夸赞郭副区长是人民的好公仆,一边积极筹划拆迁安置和规划方案,哪料到郭副区长用的是“缓兵之计”,事后竟矢口否认自己对村民的承诺。
2012年11月19日下午5时许,郭副区长亲自坐镇指挥,出动城管、治安联防队以及多名干部强行抢走了村民的施工设备。11月20日下午,当地派出所三名干警开着警车找村民代表李秋生谈话,并威胁不许上告,否则要吃亏。
2013年1月7日,区政府再次出动包括民兵、巡逻队员在内的200余人,对该村进行强拆,2013年3月19日,“指挥部”向被拆迁户发出停水、停电、停气的通知。
市委书记批示如同废纸
由于不满渝水区政府强行招商的粗暴做法,几名村民代表曾于2011年5月20日下午前往新余市委反映,时任市委书记李安泽接待了村民。了解情况后,李书记亲自在村民的反映材料上作了批示:群众认为,每家两套不合理,要拆一补一,此事要认真细致的做工作,请邹永清同志(时任渝水区委书记)妥处。
区委书记邹永清接到批示后,又批示给了区政府的副区长:请郭文琳同志阅,并请城北办事处做好工作。第二天,郭副区长再次作出批示:请城北办市场投资公司做好工作。
就这样,市委书记的批示像一张废纸转来转去,明明是区政府违法征地,却让投资公司去做工作,老百姓的呼声最终遭到官员们的漠视和蹂躏。
刚刚看到希望的村民像浇了一盆冷水,越发感叹老百姓就是官员手中的玩物,难怪当地村民背后议论:“新余的官员都是在演戏,到处是官官相护。”
老百姓养着18个副职
职业举报人姚征亿在调查期间,根据“中国渝水”官方网站提供的资料,发现渝水区竟有10个常委、8个副区长,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网站信息显示,村民提到的郭文琳是渝水区委常委,同时还是渝水区政府的副区长,分管很多工作。
针对“10个常委、8个副区长”的编制是否妥当,职业举报人致电新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查证,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等向领导汇报后再作答复,遗憾的是,该部门至今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村民对一个区里有“10个常委、8个副区长”的编制更是怨声载道,认为存在庞大的机构就是和老百姓争利。“我们花钱养那么多副职,回头又联手算计我们,到哪讲理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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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10个常委(来源官方网站截图)
著名评论家罗竖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明确强调:“我们还要用简朴的政府来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这里我们也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对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罗竖一说,在此背景下,作为仅有60多万人口的渝水区,居然还设置有“10个常委、8个副区长”,这显然是违背中央有关精神的。所以,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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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8个副区长(来源官方网站截图)
北京知名律师尹相龙一针见血的指出:“这是明显存在花钱买官的现象,既不符合一般常理,更不符合立法精神和机构设置的规定。”尹律师表示,机构臃肿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并建议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当地政府被指违法征地
据村民反映,从来没看见过当地政府发布的任何征地公告,也没有看到过国土部门发布的安置补偿公告,都是暗箱操作的,因此,村民怀疑当地政府征地程序违法。
按道理说,通过棚户区改造能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村民求之不得,但这么好的事为何遭到村民强烈抵制呢?当地政府如此出力不讨好还挨骂到底为了什么呢?
据村民介绍,当地政府之所以采取强拆是另有打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以从该村腾出一部分土地,再以“征地”的名义拿到手后转手高价倒卖,从中获利。
负责地方国土保护的渝水区国土分局称“这件事属于市局管”,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一名廖姓工作人员告知“科长不在办公室,出去看地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向领导汇报后作出答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北京知名公益律师项宏峰介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收土地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还要根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公告。项律师说,从本案看,如果当地政府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也不发布相应的公告,应属于典型的违法征地案件。
媒体人焦永锋则直言:地方政府为了集团利益不惜侵害群众利益,采用各种手段违规操作,非常值得警惕!焦永锋表示,在互联网信息高速传播的今天,在国家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谁敢欺负老百姓,谁就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截至发稿,新余市委、市政府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来源/维权在线 文图/姚征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