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企业少报、瞒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行为直接关系着职工权益的维护,武安治理瞒报事故多管齐下遏制瞒报事故,武安市养老金关系着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武安企业少报瞒、报养老金缴费工资总额的事故少报、瞒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现象 ,从执行收缴养老保险费政策起 ,就已在部分企业中存在。如下案例就反映了其共性 :某公司当初对缴费工作由于认识不足 ,瞒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金。 1994年全公司职工的缴费数额实际上是以 199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2倍低额计算并缴纳的。此后 ,几年中一直未按规定进行调整和补缴 ,致使部分职工退体后的养老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损害了职工利益。此事涉及了全公司 4000名职工 ,未按规定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 153万元。因公司经营极度困难 ,并已全面停产数月 ,特此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挂账 ,待公司有能力时一并补缴。这一现象多发生在国有企业众多的老工业基地 ,事件所折射出 20世纪90年代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状况 :首先 ,武安企业经营困难 ,效益不高 ,武安部分企业职工下岗等诸多因素 ,造成相当部分国有企业无力承担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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