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太猖狂——被害者被一家人群殴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王月明(身份证号110223198302156965)北京市通州区居民。我今年五月底刚刚结婚,一直处于甜蜜当中。但今天突然发生的横祸,却将我的生活弄得支离破碎,我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时有轻生的想法。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上午我接到姐姐电话,让我去外婆家吃饭,我立刻前往。刚到家门口,就看到曹彬前妻(其实是假离婚,为了转移财产,目前仍是同居状态)及一对儿女站在我的车前。指着我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忍无可忍回了几句,当时我完全没有把这当回事,随即就开车出发了。车子行驶到牛坊高桥路口的时候。一辆车子突然超车横在我的车前。原来是曹彬前妻及其儿女一路尾随,决定对我实施“报复”。因为曹彬前妻是我老公的姑姑,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们接下来的行为,结果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我下车与他们进行交涉。万万没想到现在黑社会的家属(根本就是黑社会)也如此猖狂,不容分说对我拳打脚踢,下手狠毒。我立刻就要打电话求救,结果他们将我的手机摔坏(价值近6000元)。此三人均为成年人。曹彬之子身高超过180cm,曹彬的女儿也有170cm以上,他前妻也和我的身高差不多。这三人他们将曹彬的恶形恶状学个十成十,完全没有人性,手段毒辣。我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且他们根本就是想置我于死地,基本都是在对我的头部进行毒打,拳脚相加,造成我头部大面积损伤。曹彬前妻边打边叫嚣,反正打死你我也不用偿命,非打死你不可。当时我真的害怕极了,我感到他们真的想弄死我,绝不是打一顿那么简单。当时11点多,路上没什么人。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时我真的要绝望了。也许是好人有好报路口路过的行人(一个村的,这里是村口,很多都是同村的人)看不过去,对他们的暴行进行阻止,遭到他们的呵斥。随即另一个经过的同村,突然将曹彬前妻猛地推开,并大喝一声:“你要干什么?”。我这才看到原来曹彬前妻竟然想拿一个铁块似地东西砸我的头。但当时还被她儿女打,没看清。我真的是对这位同村千恩万谢。而且他还帮我给我老公拨打了电话(我告诉他号码,我手机别他们摔坏了)。我老公及我公公很快赶到,同时赶到的还有我老公的几个朋友。这么多大男人费了很大力气才将那几个暴徒拉开,我已经被打的遍体鳞伤,几近昏迷。但他们仍然不依不饶,他们随即通知了曹彬。曹彬扬言立刻带着人来,不把我打死不算完。我公公怕我出事,让我赶紧先行离开。没办法,我只好带着伤自己开车到同仁医院看伤。
我刚刚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我头部多处大面积皮下血肿,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背及双臂皮肤表面多处大面积抓伤及咬伤,有出血。右手手指损伤。并且继发了面部水肿。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我刚到医院时就接到我老公电话,他说曹彬带着10多个手下(王万山、陈庚新、孔某及10几个地痞流氓)开着几辆车到了我家里,他自己亲自驾驶一辆无牌照车辆。并已经唆使几个人闯进我家(我和我老公的新婚房子),将我家霸占,宣称一直等着我回来为止。同时他们竟然还派人去抓那个帮我的同村!!真的太无法无天了。不仅如此,曹彬还带着几个人说要到我父母家去打砸抢。他们叫嚣要将我打死,将我的车砸毁,直到我把公司的厂房无偿转让给他。他为什么这么猖狂,难道我真的没有活路了么?我老公说曹彬刚刚说不但让我活不了,让我父母也活不下去。而且他们已经在我父母的楼下了。曹彬狰狞、猖狂、穷凶极恶的嘴脸显露无疑。我现在真的没法生活了,而且不知道遇到他们会遭遇到怎样残忍的迫害。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一定是他们做的。我现在非常的惶恐,非常的害怕,同时也非常绝望。真的没人管吗?为什么没人惩罚他们?这个世界还有公理吗?这里是首都北京吗?曹彬他一次次将我赶离家园,一次次对我记我的家人施以暴力,一次次霸占我的财产,却又一次次无惊无险的继续作恶!!!这还有天理吗?我现在不知道自己今晚要去什么地方落脚?更不知道我明天怎么度过?后天是不是还能平安无事。求求各位公安领导救救我和我的家人吧!我们没做过任何违法犯罪和伤天害理的事!我们真的是平凡的老百姓!我们已经失去的公司,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工作,难道真的要我失去生命,这个事情才能结束吗?
求求各位领导,救救我吧!!
危在旦夕的可怜人:王月明 2010-7-31
天子”脚下,岂容黑社会如此猖獗!
——关于通州区公安局放纵黑社会成员崔立强李曙光、曹彬等人公然霸占我公司及家庭财产数千万元并造成我公司有业不能营、有家不能回的控告书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我是王德祥,男,1955年10月25日出生,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农民,身份证号码:110223195510256975,系北京市华旭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马驹桥镇从事木制品加工经营。我公司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000平米,有生产人员60余人,固定资产将近千余万元。我本人及公司多年来一直奉公守法,从未有不良违法纪录。我和公司在2008年5月份遭受黑社会成员曹彬、崔立强、李曙光等人以提供小额贷款为诱饵,然后在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下,公然采取明抢豪夺的方式霸占我的家庭和公司数千万元财产,置我妻儿母女无家可归,工厂被霸占,财产被哄抢,经济损失额达数千万元。几年来,我多次向通州区公安局报案信访,但公安机关个别人员公然袒护包庇黑社会成员,竟然在共和国的首都使我有冤不能申,有家不能回,这简直是如同遭遇恶梦一般........
事情经过:2008年初,马驹桥镇小松垡村的曹彬(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找到我,说其承揽的工程两个月后即能结算,现在急需百十万元的资金进行周转,想用我的公司作抵押向崔立强(东北籍人以放高利贷为业)借二百万资金,曹彬使用一百万元,归我使用一百万元,两个月后由曹彬归还崔立强二百四十万元资金,只是用我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一下借款手续。因,曹彬曾用我女儿王月明的房产在农业银行做过担保贷款到期未还,我考虑将来可以用这一百万元还曹彬在农行的贷款赎回我女儿王月明的房产,我就同意了曹彬的要求。
于是曹斌带我到崔立强那办手续,崔立强说:使用我的租用场地和厂房作抵押,他只对我做手续不对曹彬。曹彬也说手续你做,两个月后我来还款。在曹彬、崔立强两人的蛊惑下,我同崔立强签了一个借200万元的高利贷借款协议。还款期限为2个月,两个月后,还给崔立强240万元,资金到位后合同生效。崔立强汇给我一百五十万元资金,我当时就分给曹彬七十万元资金。后崔立强通知我说剩下五十万元他直接给曹彬了,曹彬也说他直接从崔立强处拿了五十万元资金(这五十万元资金是否实际发生我不清楚)。过程就是这样的,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噩梦就这样开始了。
自2008年6月份, 以还款期限已过为由,曹彬领着李曙光(崔立强手下的收债人和打手,该人系网上通缉犯)带着五六个人,前后到我公司七次,每次去李曙光他们都让公司停产,工人已无法正常工作。曹彬先是附和着李曙光逼着我到曹彬处给他们打了三次欠条,先是打了一个240万元的欠条,后来又逼着我打了一张260万元的欠条,过了大概有十天左右,又逼着我重新打了一张280万元欠条。这期间我问曹彬借款不是由你来还吗?曹彬说:他的工程款没有结回来,李曙光这人是黑社会的、背景深惹不起,他如果不配合李来向我追钱李曙光会要了他全家的命!我当时凑了十万元现金还给李曙光,曹彬也凑了五十万元当着我的面直接还给李曙光,总计还给崔立强六十万现金。
进入2008年7月份后李曙光几乎天天带人到公司闹事,我打110报警电话,大杜社派出所根本就不出警,如果出警,只针对我做笔录,对于闹事的李曙光他们根本就不做笔录。其中我和我爱人还有我二女儿报打110将近10次之多,大杜社派出所都没有做任何制止行为。7月下旬,我找到通州区法院领导,法院院长认为案件应该归公安局管辖,并实际去现场看了情况,在询问情况时遭到李曙光一伙的恶语咒骂,法院院长随即给通州分局李局长打了电话,李局长说道放心,马上解决。10分钟过后,大杜社派出所政委胡某带人去将李曙光及其所带的打手清除出场区。但这也仅仅维持了几天的平静。
2008年8月4日,为怪罪我通过法院领导向公安局报案投诉,曹彬、李曙光等9人带人来到工厂,门卫不开门,曹彬此时立即撕去虚假的面孔用铁锤砸开大门,恐吓威胁我家属说李曙光他们来头很大,当心全家有生命危险,并带领李曙光等人到公司强行将公司100多万产品设备抢走,把工人全部轰走(到现在我和家人才明白,曹彬、崔立强、李曙光三人利用我对他们的信任,采取欺骗的手段假意借钱给我,其目的就是想占有我的公司及所有财产)。
我爱人当时就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到现场后,一反常态不仅未制止李曙光等人的抢劫行为,那个姓李的民警却把我爱人弄到派出所里,用四个保安看着我爱人。我爱人不在派出所里呆,怕厂子里面产品被李曙光他们那些人弄走,就走出了派出所,结果就被那四个保安给抬了回去。不让我爱人回去,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询问我爱人更没有录任何笔录,就是看押着我爱人不让走。就我爱人被关在派出里面的同时,李曙光叫了三个车,就把厂子里的产品拉了足足三车,民警、保安都在现场。我晚上回去才被工厂工人告知有40多万的产品被拉走了(就拉倒曹彬位于东田阳的一个厂子里面)。工人告诉我李曙光说“王德祥竟敢通过法院告他和派出所的黑状,我非打折他的狗腿不可”,工人们劝我说派出所和李曙光他们是一伙的,否则他们不会这么明火打劫,劝我赶紧躲一躲。无奈之中我不得不躲在朋友家不敢露面。我爱人担心公司财产再次被抢就搬到公司厂区内居住,但这也丝毫没阻止不了李曙光等人的再次掠抢。
2008年8月10日,李曙光带着王志等人闯进厂区把我卧室的防盗门撬开,把屋内欠条及大量现金(5万元)洗劫一空。李曙光开来一个公务舱车拉走办公室用品、电脑、电视等办公物品。且最后他们还毁掉部分公司生产图纸、公私财物账目。我爱人打电话报警,大杜派出所曹姓民警出警到现场后不采取任何措施制止,竟然不了了之。李曙光等人看到派出所对我爱人的报案不予理睬,第二天就名目壮胆的带人强行进驻了厂区。
8月11日,我到通州区公安局区信访,分局让我到派出所,派出所对却不予理睬。没办法我到通州区法院区去申请援助,法院让马驹桥镇法庭去现场了解情况。法院的人到现场后就立即把李曙光等人清理了出去。并告诫说:任何人不经司法机关准许都无权抢占他人办公、生产、生活场所,否则应负法律责任。法庭工作人员对我家人说对:他们强行进厂区、抢东西属治安、刑事案件,建议我们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可大杜派出所就是不予理睬!
就在当天晚上,李曙光带着一伙人牵着一条藏獒再次把厂门砸开,又住回了厂区。更为恶劣的是,李曙光为霸占厂区强行赶走了我公司的工人,为了威胁恐吓我爱人竟然把藏獒拴在我爱人门口,我爱人一出门臧獒扑上来就咬,吓得我爱人数天不敢出屋,数天竟然没有吃到饭和喝水。
2008年9月11日 ,我爱人在公司里为阻止李曙光等人用汽车强拉公司财产,遭到李曙光的残酷殴打。他用水瓶灌满水打我爱人的头,然后叫手下对我爱人拳打脚踢,打完后从公司里将我爱人扔出公司墙外。我爱人打了110报警,警察出警后,根本未制止李曙光的侵占行为,并指责我爱人自找,对我爱人亦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救治,根本就不管不问。至此,在警察的放纵下,我的工厂被黑社会成员彻底抢占。
警察离开,我爱人躺在工厂外面身心俱疲,心力交瘁,精神已快崩溃。工厂职工在厂区外看到后,立即通知我家孩子赶紧送她母亲去医院。傍晚我妻子到潞河医院急诊科就诊。诊断结果:头部皮下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颅骨边缘模糊待查。
我爱人在出院后,多次找大杜社民警到通州去做法医鉴定,但他们总是百般刁难,出院一个多月以后才做的法医鉴定。可就在做法医鉴定的当天,有一个大杜社民警姓李的,竟然用讽刺的口语对我爱人说:这次还要讹人家李曙光80万还是100万?请看他还有没有正义和良知?他们同李曙光能不是一伙的吗!
我的厄运就此还远远没有结束。在公司厂区被李曙光强行霸占后,曹彬多次给我打电话以我家人生命做威胁要我把财产全部过户到他的名下,我没有同意。曹彬、崔立强就让李曙光对我爱人和女儿的家进行骚扰。我二女儿位于通州区杨庄路甲10号院3号楼731、732房间,我爱人出院后住在二女儿家里。
自2009年3月起,他们派人跟踪我和我的家人,采取半夜敲门,泼油漆,洒粪便,堵锁眼等手段逼迫我就范(详见照片)。
在2009年5月4日,李曙光等在找不着我的情况下,在曹彬的带领下非法闯入我二女儿家,非法拘禁我爱人、女儿及其家人,威胁我的家人,要将我的公司及厂房过户到他们名下或者还给他们640万元资金(我以我名义总共向崔立强借200万元,两个月后还了他60万元,现在竟然索要640万元)!其中有李曙光的妻子和岳父,还有赵炎等人共有五男两女对我女儿的家进行打砸,对我的家人进行污辱和辱骂。在我女儿报警后,北苑派出所的警察根本就管不了李曙光家人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们也不做询问笔录,对这件事根本就不作任何的调查。反对我家人说涉及经济纠纷,此事不归派出所管。我不禁要问: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警察为什么不管?这应该是警察的职责,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们无视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在纵容犯罪行为。李曙光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流氓,警察的职责何在?国徽的尊严何在?
2009年5月9日,我家人只好在警察不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难以忍受这般流氓的污辱折磨,我的二女儿带着我爱人和我的大女儿逃出了北苑的家,开始了流浪生活至今。就在我二女儿离开家后,二女儿权属的位于通州区杨庄路甲10号院3号楼731、732的两处房子竟然被李曙光、曹彬等人强行撬开并抢占出租至今。
我向各位领导详细阐述如下事实:
一、我认为这起案件系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明为借贷纠纷,实为抢劫、诈骗的犯罪行为。
先是曹斌说资金短缺,将李曙光、崔立强介绍给我认识,几人花言巧语,怂恿我用我自己的公司作抵押向其借高利贷。事后,一共借200万资金,曹斌拿走了其中的120万!之后,曹斌不仅不还钱,还伙同李曙光霸占我的公司,抢走我公司财产;并把我的公司财产过户,并将公司厂房出租至今,获利百万余元。我的住宅也被他们侵占并出租至今;曹彬及李曙光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在我们北京全国治安最好的地方,明目张胆地采取暴力手段将我公司的财产设备据为已有,实为抢劫行为。公司里价值近一百多万元的设备及物品被其抢劫一空。
李曙光原曾犯过罪,服过刑,系劳改人员,且当时李曙光正在被网上通缉。而曹斌因寻衅滋事也曾判过刑。而在本案中,曹斌伙同李曙光骗我为他借贷,并抢走我公司财产,侵占我的住宅(特别说明我所住房系我二女儿的产权)。这是什么样的行为!
二、在整个事件上过程中,大杜派出所及北苑派出所根本就对此事不作为,不及时处理此事件有意包庇、纵容犯罪行为,甚至对伤者都视若无睹。
在李曙光、崔立强、曹斌强行占有我的公司时,我的爱人多次拨打110报警要求大杜派出所阻止其抢劫行为,但派出所的警察并未到位。事后,并未对他们做任何的询问笔录,反而却呵斥我的爱人无理取闹。李曙光等手下甚至当着警察的面将我公司的财产公然搬运走,而当地警察并未加以阻拦,公司损失近一百多万元的设备及物品中,使公司完全瘫痪。
我的爱人为保护公司财产住在公司里,无故被李曙光他们殴打,十分凶狠,李曙光他拿着瓶子对我爱人进行暴打和辱骂,说我打死你再进去几年,我认了,他用瓶子越打越不解气,然后他就和他的那群地痞流氓对我爱人进行拳打脚踢,直至他们把我爱人抬出扔到公司墙外,报警后,警察不仅不及时处理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反而辱骂我受伤的爱人,并从公司赶走了我的爱人。直到我的亲戚过来把我爱人接走去通县潞河医院看病,他们都没有过问!试问作为一名警察他的职责是什么?应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我们的大杜社派出所的警察面对这一切却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这是人民的警察吗?这不是和流氓黑社会一模一样吗?人民纳税养活你们还有什么必要!
在2009年5月4日李曙光等在找不着我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拘禁我的家人,威胁我的家人,要将我的公司及厂房过户到他们名下,其中有李曙光的妻子和岳父,还有赵炎等人共有五男两女对我的家进行打砸,对我的家人进行污辱和辱骂。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根本就不管李曙光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们也不做询问笔录,对这件事根本就不作任何的调查。而且对我家人说,此事不归派出所管。那么我要问,在李曙光、崔立强等人找不着我的时候,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警察为什么不管?这应该是警察的职责,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们无视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在纵容犯罪行为。李曙光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流氓,警察的职责何在?国徽的尊严何在?。
作为警察应对一切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对李曙光等人非法闯入住宅并非法拘禁我的家人行为却一味地姑息,即使我家人多次拨打110报警,北苑派出所也并未采取任何的措施,及时保护我家人的生命安全及我的财产。在2009年5月9日,我家人只好在警察不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难以忍受这般流氓的污辱折磨,被他们折磨逃出家门,离开所住房屋至今,真正是有家难回啊,而我们北京的警察就是这样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三、对于曹彬、李曙光等人的犯罪行为导致我的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使公司运营完全瘫痪,多个合同作废并负违约责任,光停产至今的经济损失超过两百万元。公司的机器设备长时间不使用都已经大部分报废,光锅炉及配套供暖设施一项损失就要将近百万。其他设备损失更不用说;加上曹彬李曙光从公司抢走的财产及出租我公司的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总计经济损失七八百万元之巨。
综上所述,李曙光、崔立强及曹斌三人合谋,以欺骗的手段让我借高利贷,后采取各种方法胁迫我将公司及房产过户给他们,并在未经我及我家人的同意下,公然将我公司财产抢走,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拘禁我家人,非法占有我的住房至今。而当地公安派出所又对此事不管不问,我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只好申诉到市局领导机关,望贵局各领导看过此信后,能高度予以重视,并望能迅速查处此案,使我早日能回到我家人身边。事发至今我全家依然流浪在外。
2010年我得到确切消息,曹彬采用非法手段把我公司部分财产之一到他的名下。我深感事态的严重性,私刻公章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
故鉴于已存在的事实,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为捍卫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王德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王月明(身份证号110223198302156965)北京市通州区居民。我今年五月底刚刚结婚,一直处于甜蜜当中。但今天突然发生的横祸,却将我的生活弄得支离破碎,我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时有轻生的想法。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上午我接到姐姐电话,让我去外婆家吃饭,我立刻前往。刚到家门口,就看到曹彬前妻(其实是假离婚,为了转移财产,目前仍是同居状态)及一对儿女站在我的车前。指着我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忍无可忍回了几句,当时我完全没有把这当回事,随即就开车出发了。车子行驶到牛坊高桥路口的时候。一辆车子突然超车横在我的车前。原来是曹彬前妻及其儿女一路尾随,决定对我实施“报复”。因为曹彬前妻是我老公的姑姑,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们接下来的行为,结果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我下车与他们进行交涉。万万没想到现在黑社会的家属(根本就是黑社会)也如此猖狂,不容分说对我拳打脚踢,下手狠毒。我立刻就要打电话求救,结果他们将我的手机摔坏(价值近6000元)。此三人均为成年人。曹彬之子身高超过180cm,曹彬的女儿也有170cm以上,他前妻也和我的身高差不多。这三人他们将曹彬的恶形恶状学个十成十,完全没有人性,手段毒辣。我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而且他们根本就是想置我于死地,基本都是在对我的头部进行毒打,拳脚相加,造成我头部大面积损伤。曹彬前妻边打边叫嚣,反正打死你我也不用偿命,非打死你不可。当时我真的害怕极了,我感到他们真的想弄死我,绝不是打一顿那么简单。当时11点多,路上没什么人。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时我真的要绝望了。也许是好人有好报路口路过的行人(一个村的,这里是村口,很多都是同村的人)看不过去,对他们的暴行进行阻止,遭到他们的呵斥。随即另一个经过的同村,突然将曹彬前妻猛地推开,并大喝一声:“你要干什么?”。我这才看到原来曹彬前妻竟然想拿一个铁块似地东西砸我的头。但当时还被她儿女打,没看清。我真的是对这位同村千恩万谢。而且他还帮我给我老公拨打了电话(我告诉他号码,我手机别他们摔坏了)。我老公及我公公很快赶到,同时赶到的还有我老公的几个朋友。这么多大男人费了很大力气才将那几个暴徒拉开,我已经被打的遍体鳞伤,几近昏迷。但他们仍然不依不饶,他们随即通知了曹彬。曹彬扬言立刻带着人来,不把我打死不算完。我公公怕我出事,让我赶紧先行离开。没办法,我只好带着伤自己开车到同仁医院看伤。
我刚刚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我头部多处大面积皮下血肿,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背及双臂皮肤表面多处大面积抓伤及咬伤,有出血。右手手指损伤。并且继发了面部水肿。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我刚到医院时就接到我老公电话,他说曹彬带着10多个手下(王万山、陈庚新、孔某及10几个地痞流氓)开着几辆车到了我家里,他自己亲自驾驶一辆无牌照车辆。并已经唆使几个人闯进我家(我和我老公的新婚房子),将我家霸占,宣称一直等着我回来为止。同时他们竟然还派人去抓那个帮我的同村!!真的太无法无天了。不仅如此,曹彬还带着几个人说要到我父母家去打砸抢。他们叫嚣要将我打死,将我的车砸毁,直到我把公司的厂房无偿转让给他。他为什么这么猖狂,难道我真的没有活路了么?我老公说曹彬刚刚说不但让我活不了,让我父母也活不下去。而且他们已经在我父母的楼下了。曹彬狰狞、猖狂、穷凶极恶的嘴脸显露无疑。我现在真的没法生活了,而且不知道遇到他们会遭遇到怎样残忍的迫害。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一定是他们做的。我现在非常的惶恐,非常的害怕,同时也非常绝望。真的没人管吗?为什么没人惩罚他们?这个世界还有公理吗?这里是首都北京吗?曹彬他一次次将我赶离家园,一次次对我记我的家人施以暴力,一次次霸占我的财产,却又一次次无惊无险的继续作恶!!!这还有天理吗?我现在不知道自己今晚要去什么地方落脚?更不知道我明天怎么度过?后天是不是还能平安无事。求求各位公安领导救救我和我的家人吧!我们没做过任何违法犯罪和伤天害理的事!我们真的是平凡的老百姓!我们已经失去的公司,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工作,难道真的要我失去生命,这个事情才能结束吗?
求求各位领导,救救我吧!!
危在旦夕的可怜人:王月明 2010-7-31
天子”脚下,岂容黑社会如此猖獗!
——关于通州区公安局放纵黑社会成员崔立强李曙光、曹彬等人公然霸占我公司及家庭财产数千万元并造成我公司有业不能营、有家不能回的控告书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我是王德祥,男,1955年10月25日出生,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农民,身份证号码:110223195510256975,系北京市华旭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马驹桥镇从事木制品加工经营。我公司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000平米,有生产人员60余人,固定资产将近千余万元。我本人及公司多年来一直奉公守法,从未有不良违法纪录。我和公司在2008年5月份遭受黑社会成员曹彬、崔立强、李曙光等人以提供小额贷款为诱饵,然后在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下,公然采取明抢豪夺的方式霸占我的家庭和公司数千万元财产,置我妻儿母女无家可归,工厂被霸占,财产被哄抢,经济损失额达数千万元。几年来,我多次向通州区公安局报案信访,但公安机关个别人员公然袒护包庇黑社会成员,竟然在共和国的首都使我有冤不能申,有家不能回,这简直是如同遭遇恶梦一般........
事情经过:2008年初,马驹桥镇小松垡村的曹彬(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找到我,说其承揽的工程两个月后即能结算,现在急需百十万元的资金进行周转,想用我的公司作抵押向崔立强(东北籍人以放高利贷为业)借二百万资金,曹彬使用一百万元,归我使用一百万元,两个月后由曹彬归还崔立强二百四十万元资金,只是用我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一下借款手续。因,曹彬曾用我女儿王月明的房产在农业银行做过担保贷款到期未还,我考虑将来可以用这一百万元还曹彬在农行的贷款赎回我女儿王月明的房产,我就同意了曹彬的要求。
于是曹斌带我到崔立强那办手续,崔立强说:使用我的租用场地和厂房作抵押,他只对我做手续不对曹彬。曹彬也说手续你做,两个月后我来还款。在曹彬、崔立强两人的蛊惑下,我同崔立强签了一个借200万元的高利贷借款协议。还款期限为2个月,两个月后,还给崔立强240万元,资金到位后合同生效。崔立强汇给我一百五十万元资金,我当时就分给曹彬七十万元资金。后崔立强通知我说剩下五十万元他直接给曹彬了,曹彬也说他直接从崔立强处拿了五十万元资金(这五十万元资金是否实际发生我不清楚)。过程就是这样的,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噩梦就这样开始了。
自2008年6月份, 以还款期限已过为由,曹彬领着李曙光(崔立强手下的收债人和打手,该人系网上通缉犯)带着五六个人,前后到我公司七次,每次去李曙光他们都让公司停产,工人已无法正常工作。曹彬先是附和着李曙光逼着我到曹彬处给他们打了三次欠条,先是打了一个240万元的欠条,后来又逼着我打了一张260万元的欠条,过了大概有十天左右,又逼着我重新打了一张280万元欠条。这期间我问曹彬借款不是由你来还吗?曹彬说:他的工程款没有结回来,李曙光这人是黑社会的、背景深惹不起,他如果不配合李来向我追钱李曙光会要了他全家的命!我当时凑了十万元现金还给李曙光,曹彬也凑了五十万元当着我的面直接还给李曙光,总计还给崔立强六十万现金。
进入2008年7月份后李曙光几乎天天带人到公司闹事,我打110报警电话,大杜社派出所根本就不出警,如果出警,只针对我做笔录,对于闹事的李曙光他们根本就不做笔录。其中我和我爱人还有我二女儿报打110将近10次之多,大杜社派出所都没有做任何制止行为。7月下旬,我找到通州区法院领导,法院院长认为案件应该归公安局管辖,并实际去现场看了情况,在询问情况时遭到李曙光一伙的恶语咒骂,法院院长随即给通州分局李局长打了电话,李局长说道放心,马上解决。10分钟过后,大杜社派出所政委胡某带人去将李曙光及其所带的打手清除出场区。但这也仅仅维持了几天的平静。
2008年8月4日,为怪罪我通过法院领导向公安局报案投诉,曹彬、李曙光等9人带人来到工厂,门卫不开门,曹彬此时立即撕去虚假的面孔用铁锤砸开大门,恐吓威胁我家属说李曙光他们来头很大,当心全家有生命危险,并带领李曙光等人到公司强行将公司100多万产品设备抢走,把工人全部轰走(到现在我和家人才明白,曹彬、崔立强、李曙光三人利用我对他们的信任,采取欺骗的手段假意借钱给我,其目的就是想占有我的公司及所有财产)。
我爱人当时就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到现场后,一反常态不仅未制止李曙光等人的抢劫行为,那个姓李的民警却把我爱人弄到派出所里,用四个保安看着我爱人。我爱人不在派出所里呆,怕厂子里面产品被李曙光他们那些人弄走,就走出了派出所,结果就被那四个保安给抬了回去。不让我爱人回去,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询问我爱人更没有录任何笔录,就是看押着我爱人不让走。就我爱人被关在派出里面的同时,李曙光叫了三个车,就把厂子里的产品拉了足足三车,民警、保安都在现场。我晚上回去才被工厂工人告知有40多万的产品被拉走了(就拉倒曹彬位于东田阳的一个厂子里面)。工人告诉我李曙光说“王德祥竟敢通过法院告他和派出所的黑状,我非打折他的狗腿不可”,工人们劝我说派出所和李曙光他们是一伙的,否则他们不会这么明火打劫,劝我赶紧躲一躲。无奈之中我不得不躲在朋友家不敢露面。我爱人担心公司财产再次被抢就搬到公司厂区内居住,但这也丝毫没阻止不了李曙光等人的再次掠抢。
2008年8月10日,李曙光带着王志等人闯进厂区把我卧室的防盗门撬开,把屋内欠条及大量现金(5万元)洗劫一空。李曙光开来一个公务舱车拉走办公室用品、电脑、电视等办公物品。且最后他们还毁掉部分公司生产图纸、公私财物账目。我爱人打电话报警,大杜派出所曹姓民警出警到现场后不采取任何措施制止,竟然不了了之。李曙光等人看到派出所对我爱人的报案不予理睬,第二天就名目壮胆的带人强行进驻了厂区。
8月11日,我到通州区公安局区信访,分局让我到派出所,派出所对却不予理睬。没办法我到通州区法院区去申请援助,法院让马驹桥镇法庭去现场了解情况。法院的人到现场后就立即把李曙光等人清理了出去。并告诫说:任何人不经司法机关准许都无权抢占他人办公、生产、生活场所,否则应负法律责任。法庭工作人员对我家人说对:他们强行进厂区、抢东西属治安、刑事案件,建议我们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可大杜派出所就是不予理睬!
就在当天晚上,李曙光带着一伙人牵着一条藏獒再次把厂门砸开,又住回了厂区。更为恶劣的是,李曙光为霸占厂区强行赶走了我公司的工人,为了威胁恐吓我爱人竟然把藏獒拴在我爱人门口,我爱人一出门臧獒扑上来就咬,吓得我爱人数天不敢出屋,数天竟然没有吃到饭和喝水。
2008年9月11日 ,我爱人在公司里为阻止李曙光等人用汽车强拉公司财产,遭到李曙光的残酷殴打。他用水瓶灌满水打我爱人的头,然后叫手下对我爱人拳打脚踢,打完后从公司里将我爱人扔出公司墙外。我爱人打了110报警,警察出警后,根本未制止李曙光的侵占行为,并指责我爱人自找,对我爱人亦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救治,根本就不管不问。至此,在警察的放纵下,我的工厂被黑社会成员彻底抢占。
警察离开,我爱人躺在工厂外面身心俱疲,心力交瘁,精神已快崩溃。工厂职工在厂区外看到后,立即通知我家孩子赶紧送她母亲去医院。傍晚我妻子到潞河医院急诊科就诊。诊断结果:头部皮下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颅骨边缘模糊待查。
我爱人在出院后,多次找大杜社民警到通州去做法医鉴定,但他们总是百般刁难,出院一个多月以后才做的法医鉴定。可就在做法医鉴定的当天,有一个大杜社民警姓李的,竟然用讽刺的口语对我爱人说:这次还要讹人家李曙光80万还是100万?请看他还有没有正义和良知?他们同李曙光能不是一伙的吗!
我的厄运就此还远远没有结束。在公司厂区被李曙光强行霸占后,曹彬多次给我打电话以我家人生命做威胁要我把财产全部过户到他的名下,我没有同意。曹彬、崔立强就让李曙光对我爱人和女儿的家进行骚扰。我二女儿位于通州区杨庄路甲10号院3号楼731、732房间,我爱人出院后住在二女儿家里。
自2009年3月起,他们派人跟踪我和我的家人,采取半夜敲门,泼油漆,洒粪便,堵锁眼等手段逼迫我就范(详见照片)。
在2009年5月4日,李曙光等在找不着我的情况下,在曹彬的带领下非法闯入我二女儿家,非法拘禁我爱人、女儿及其家人,威胁我的家人,要将我的公司及厂房过户到他们名下或者还给他们640万元资金(我以我名义总共向崔立强借200万元,两个月后还了他60万元,现在竟然索要640万元)!其中有李曙光的妻子和岳父,还有赵炎等人共有五男两女对我女儿的家进行打砸,对我的家人进行污辱和辱骂。在我女儿报警后,北苑派出所的警察根本就管不了李曙光家人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们也不做询问笔录,对这件事根本就不作任何的调查。反对我家人说涉及经济纠纷,此事不归派出所管。我不禁要问: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警察为什么不管?这应该是警察的职责,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们无视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在纵容犯罪行为。李曙光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流氓,警察的职责何在?国徽的尊严何在?
2009年5月9日,我家人只好在警察不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难以忍受这般流氓的污辱折磨,我的二女儿带着我爱人和我的大女儿逃出了北苑的家,开始了流浪生活至今。就在我二女儿离开家后,二女儿权属的位于通州区杨庄路甲10号院3号楼731、732的两处房子竟然被李曙光、曹彬等人强行撬开并抢占出租至今。
我向各位领导详细阐述如下事实:
一、我认为这起案件系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明为借贷纠纷,实为抢劫、诈骗的犯罪行为。
先是曹斌说资金短缺,将李曙光、崔立强介绍给我认识,几人花言巧语,怂恿我用我自己的公司作抵押向其借高利贷。事后,一共借200万资金,曹斌拿走了其中的120万!之后,曹斌不仅不还钱,还伙同李曙光霸占我的公司,抢走我公司财产;并把我的公司财产过户,并将公司厂房出租至今,获利百万余元。我的住宅也被他们侵占并出租至今;曹彬及李曙光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在我们北京全国治安最好的地方,明目张胆地采取暴力手段将我公司的财产设备据为已有,实为抢劫行为。公司里价值近一百多万元的设备及物品被其抢劫一空。
李曙光原曾犯过罪,服过刑,系劳改人员,且当时李曙光正在被网上通缉。而曹斌因寻衅滋事也曾判过刑。而在本案中,曹斌伙同李曙光骗我为他借贷,并抢走我公司财产,侵占我的住宅(特别说明我所住房系我二女儿的产权)。这是什么样的行为!
二、在整个事件上过程中,大杜派出所及北苑派出所根本就对此事不作为,不及时处理此事件有意包庇、纵容犯罪行为,甚至对伤者都视若无睹。
在李曙光、崔立强、曹斌强行占有我的公司时,我的爱人多次拨打110报警要求大杜派出所阻止其抢劫行为,但派出所的警察并未到位。事后,并未对他们做任何的询问笔录,反而却呵斥我的爱人无理取闹。李曙光等手下甚至当着警察的面将我公司的财产公然搬运走,而当地警察并未加以阻拦,公司损失近一百多万元的设备及物品中,使公司完全瘫痪。
我的爱人为保护公司财产住在公司里,无故被李曙光他们殴打,十分凶狠,李曙光他拿着瓶子对我爱人进行暴打和辱骂,说我打死你再进去几年,我认了,他用瓶子越打越不解气,然后他就和他的那群地痞流氓对我爱人进行拳打脚踢,直至他们把我爱人抬出扔到公司墙外,报警后,警察不仅不及时处理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反而辱骂我受伤的爱人,并从公司赶走了我的爱人。直到我的亲戚过来把我爱人接走去通县潞河医院看病,他们都没有过问!试问作为一名警察他的职责是什么?应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我们的大杜社派出所的警察面对这一切却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这是人民的警察吗?这不是和流氓黑社会一模一样吗?人民纳税养活你们还有什么必要!
在2009年5月4日李曙光等在找不着我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拘禁我的家人,威胁我的家人,要将我的公司及厂房过户到他们名下,其中有李曙光的妻子和岳父,还有赵炎等人共有五男两女对我的家进行打砸,对我的家人进行污辱和辱骂。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根本就不管李曙光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们也不做询问笔录,对这件事根本就不作任何的调查。而且对我家人说,此事不归派出所管。那么我要问,在李曙光、崔立强等人找不着我的时候,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警察为什么不管?这应该是警察的职责,而北苑派出所的警察们无视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在纵容犯罪行为。李曙光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流氓,警察的职责何在?国徽的尊严何在?。
作为警察应对一切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对李曙光等人非法闯入住宅并非法拘禁我的家人行为却一味地姑息,即使我家人多次拨打110报警,北苑派出所也并未采取任何的措施,及时保护我家人的生命安全及我的财产。在2009年5月9日,我家人只好在警察不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难以忍受这般流氓的污辱折磨,被他们折磨逃出家门,离开所住房屋至今,真正是有家难回啊,而我们北京的警察就是这样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三、对于曹彬、李曙光等人的犯罪行为导致我的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使公司运营完全瘫痪,多个合同作废并负违约责任,光停产至今的经济损失超过两百万元。公司的机器设备长时间不使用都已经大部分报废,光锅炉及配套供暖设施一项损失就要将近百万。其他设备损失更不用说;加上曹彬李曙光从公司抢走的财产及出租我公司的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总计经济损失七八百万元之巨。
综上所述,李曙光、崔立强及曹斌三人合谋,以欺骗的手段让我借高利贷,后采取各种方法胁迫我将公司及房产过户给他们,并在未经我及我家人的同意下,公然将我公司财产抢走,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拘禁我家人,非法占有我的住房至今。而当地公安派出所又对此事不管不问,我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只好申诉到市局领导机关,望贵局各领导看过此信后,能高度予以重视,并望能迅速查处此案,使我早日能回到我家人身边。事发至今我全家依然流浪在外。
2010年我得到确切消息,曹彬采用非法手段把我公司部分财产之一到他的名下。我深感事态的严重性,私刻公章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
故鉴于已存在的事实,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为捍卫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王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