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休闲娱乐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时尚休闲娱乐论坛

老百姓自己的论坛

本论坛招聘管理员,有意向的请到站务区发帖留言

您没有登录。 请登录注册

西安中院任高潮院长制造冤案、错案 背后可否藏有阴谋与***?

向下  留言 [第1页/共1页]

土鸡蛋一号

土鸡蛋一号
陆地飞仙
陆地飞仙

(廉政风云记者 司马秦剑)“西安中院院长任高潮一手遮天,敢如此把最高法院不放在眼里,国内还确实是罕见的!”这是新闻界、法律界人士的评价。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案,被人为将刑事案件操作成拆迁安置纠纷案件,而且骗子陈力赢了一、二审官司。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后将该案定性为错案,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西安市中级法院在已经失去执法依据的情况下,不顾受害企业的诉求、抗议,甚至群体上访。对案件坚决不予重审,一拖再拖,继续非法查封受害企业资产。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


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基本事实


西安市政府的“菜篮子工程”(炭市街旧城改造计划)西安水产副食超级商城项目于1995年末启动。1996年2月16日,西安市政府发出了拆迁通知,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国有企业)所属的西一路214号也在拆迁之列。
但是,正在此处承包经营的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内部职工陈力,与木材公司原总经理于林忠勾结,背着职工,背着国资局,行贿受贿,非法转让国有财产,将这块“肥肉”私下“卖”给陈力。而且弄虚作假,将本来只有2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面积扩大为800平方米,将原来的6名职工虚报为42名,骗取国有财产达3000余万元。西安市中级法院个别法官违法判决,使国有资产“合法”流失,而陕西省高级法院竟然维持西安中院的错误判决。


检察机关曾对该国资流失定性为***案件


西安市检察院曾于2008年对该案进行了侦查,定性是:“一、西安市木材总公司所有土地及房产(国有资产)及其应得收益已流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该宗土地及房产及收益已经转化为个人经济利益;二、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首先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未进行评估、报审手续;其次,有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重大嫌疑。

检察机关指出:原西安市城建局工作人员(现在新城区城建局工作、处级干部),时任拆迁项目负责人的乔生发有重大受贿嫌疑,该乔利用职权,对陈力出具的不同房地产评估表签字认可,造成陈力重复套取拆迁安置费的事实发生;另外,新城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周建新亦有重大受贿嫌疑,新城区人民法院个别办案法官在该宗土地房产拆迁纠纷中,基于同一诉讼事由而驳回拆迁方的诉求,亦有重大受贿嫌疑,木材总公司原负责人于某等有重大***嫌疑,陈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国有资产,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巨额补偿费,已涉嫌行贿等严重刑事犯罪。”


最高法院对该国资流失案定性为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现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案后,作出裁定,纠正了这起严重的错案,指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院的裁定,撤销了原错案的一、二审判决;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西安中级法院任高潮院长对最高法院的裁定书采取的政策是:不管、不理、不办,明顶硬抗!这种明火执仗对抗,不纠正错误,不追究责任,不撤销违法查封的错误行径,致使受害企业损失不断扩大,巨额国有资产不断流失,受害企业职工在贫困之中挣扎,犯罪分子陈力至今逍遥法外,过着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用窃来的国有资产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继续做着膨胀发财的美梦——西安中级法院任高潮院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高潮院长违法没有受到追究,竟然升迁


任高潮担任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在犯罪分子陈力已经交代,案件已经突破的情况下,强行命令撤销专案组,非法放走了已经拘捕的陈力。此后,采取“空手套白狼”手法骗取巨额国有资产的陈力“理直气壮”地打赢了一、二审官司,价值30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划归个人名下。

任高潮一手制造了错案、冤案,竟然于2012年2月高升至西安市中级法院当起了院长。最高法院要求重新审理的这起案件又回到了原任西安中院院长任高潮手里,于是,任高潮院长利用职权,更是肆无忌惮,坚决与最高法院对抗到底,继续违法抗法到底!


任高潮院长执法行为反常媒体予以系列报道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的规定,已经确定的错案就应该启动错案追究责任制,责任人必须受到严肃查处;已经撤销的案件就应该同时撤销非法查封、错误划扣,恢复原状;已经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就应该及时立即终止、及时弥补,道歉声明。但是,西安中级法院在任高潮把持下都没有做到,反而愈演愈烈,执法者不断违法抗法,欲置受害企业于死地。

任高潮院长这一系列反常行为,背后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与***?很是令人生疑!

为此,记者经过大量的调查、阅卷、走访受害单位和职工,在媒体上发表了8篇追踪报道及特约评论员文章,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300多家网站、论坛予以转载、关注。

2013年1月23日,记者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了解该案。负责接待记者的庄主任对西安市中院没有执行最高法院裁定感到惊讶,他指着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裁定书,生气地说:西安中院向我们汇报说他们2012年没有错案、冤案,这不是错案、冤案是什么?


编者点评:新中国成立以来,敢于“绑架”一级人民法院,违法判决,疯狂对抗最高法院裁定,继续违法抗法,而且在新闻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竟然无动于衷,除了西安中院院长任高潮,全国再也数不出第二人。 (来源:廉政风云网)

返回页首  留言 [第1页/共1页]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